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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Classic case
经典案例
要想解除同居关系法律也有各项条例
来源: | 作者:haobang888 | 发布时间: 2017-07-06 | 2053 次浏览 | 分享到:
原告马某诉称,其与张某2005年认识,后经双方父母的同意,在其他亲朋好友的见证下,2008年按照农村风俗习惯举行了婚礼。
案列:原告马某诉称,其与张某2005年认识,后经双方父母的同意,在其他亲朋好友的见证下,2008年按照农村风俗习惯举行了婚礼。因双方一直忙于事业,一直未生育小孩,随着生意越做越好,两人也赚了不少钱。今年,原告打算闲下来生育小孩,做个贤妻良母,但双方的意见产生分歧,经常吵架。而且被告有了外遇,提出分手,经常不回家。原告不得已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经办案法官了解,因原、被告没有办理结婚证,同时也不符合事实婚姻,另外原告也无法向法院提供双方有共同财产的证据,法官依法向原告进行法制宣传,明理释法,最后法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作出裁定“当事人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婚姻方面遇到不和想要离婚,也得遵守法律规定这样国家才会给予支持和帮助。离婚是大事法院要各种证据夫妻双方却拿不出,法院不予受理也是遵守了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