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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浩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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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Classic case
经典案例
一张30000万元的借条
来源: | 作者:haobang888 | 发布时间: 2017-07-06 | 1861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一耄耋老人拿着一张皱巴巴的纸条到法庭起诉要求借款人伍某某返还向她借的本金和利息。一看借条都傻眼了,一张字迹混乱,书写极不规范的小纸片,最末尾赫然写着“总共合计30000万元”。
 近日,一耄耋老人拿着一张皱巴巴的纸条到法庭起诉要求借款人伍某某返还向她借的本金和利息。一看借条都傻眼了,一张字迹混乱,书写极不规范的小纸片,最末尾赫然写着“总共合计30000万元”。

 经法庭调查双方当事人得知,“30000万元”是笔误,应该是“30000元”,但双方借款的金额仍无法达成一致。借条开头写了伍某某向徐某某借款30000元,落款日期为2014年农历二月初四,紧接着写道2013年腊月借10000元,2014年农历二月初四借20000元,借条的最后一行写了总共合计30000万元。双方约定利息是每月1.5%,每月伍某某给付徐某某利息时都在借条的周围分别写着农历二月、三月、四月利息为450元。原告徐某某认为伍某某向她借的款是60000元,理由是借条开头写的30000元加上注明日期的2笔共计30000元,一共是60000元,因而要求被告伍还她本金60000元。被告的抗辩理由是之所以在借款30000元的下面又写了“2013年腊月借10000元,2014年农历二月初四借20000元”,是前面的借款日期不明确,为了补充借条的不足,担心原告搞错,还在最后加了总共合计30000元,而且按照每月给原告450元的利息推定本金也应该是30000元。经法庭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无法达成一致,原、被告均申请私下协商,最终原告撤诉。
 
 法官提示: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借条是案件的关键性证据,是借款最有力的凭证,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其无效的情况下,对于案件的走向甚至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而,借款双方当事人在书写借据时,应当做到字迹清晰,书写规范、表意准确,以减少因借款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