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浩邦律师事务所是由一批富有朝气、锐意进取的中青年律师于2006年7月发起设立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律所拥有多名执业15年以上并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专职律师,律所以“专注、专业”为律所宗旨、以“不畏强权、坚持正义”为执业原则,强调以人为本、团体协作,实行以企业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秉承诚信、敬业、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坚持走品牌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
律所自成立以来,成功为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公路运输集团公司、重庆公路工程集团公司、中建一局、中建二局、中建八局、陕西华通公路工程集团公司、西南铝加工厂、重庆港九集团公司、永安保险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工商银行重庆分行、中国银行重庆分行、农业银行重庆分行、广东威达集团股份公司等上百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挽回了数亿元的经济损失,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如近期代理的重庆公路运输集团公司与广东江门市顺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汽车买卖纠纷二审中,在一审重庆公路运输集团公司已经败诉且该集团公司3000多万银行存款被冻结的紧急而危险的情况下,二审临危接受重庆公路运输集团公司委托,远赴广东开展艰苦的诉讼维权,最后经过本所律师辛勤努力,二审成功改判胜诉,3000多万银行存款被依法解冻,有效避免数千万国有资产遭受侵害,得到了该公司充分好评!
同时我所在担任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重庆市公共交通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和代理部分案件期间,也因表现优异多次受到好评。
专业优质的服务离不开质量控制制度的保障,我所建立了完备的行政管理系统和高效的质量风险管理体制,实行严格的专业化分工,“让专业的律师办理专业的法律事务”是我所一贯倡导的专业原则,并特别设立了“合同法律事务部”、“公司法律事务部”、“房地产法律事务部”等专业部门,分别由多名优秀的专业律师组成。同时实行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严格的案件质量监督机制,设立了案件质量监督委员会,专门负责案件质量的审核、评估。充分保障我所律师能够充分运用律所集体智慧和集体经验,以最专业的、最擅长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