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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Classic case
经典案例
施工不慎意外亡 雇主雇员同担责
来源: | 作者:haobang888 | 发布时间: 2017-07-06 | 1919 次浏览 | 分享到:
陆某飞是个没有相关资质的包工头,他与堂弟陆某某口头达成协议承揽其房屋建设。没想到,在施工过程中,陆某飞竟然不慎从四楼摔落,殒命黄泉,其家属将房主陆某某告上法庭,要求陆某某赔偿因陆某飞死亡的各项损失157722元。
    陆某飞是个没有相关资质的包工头,他与堂弟陆某某口头达成协议承揽其房屋建设。没想到,在施工过程中,陆某飞竟然不慎从四楼摔落,殒命黄泉,其家属将房主陆某某告上法庭,要求陆某某赔偿因陆某飞死亡的各项损失157722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房主陆某某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请有资质的人员施工,而是雇请没有资质的陆某飞进行房屋建设,出现选人过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陆某飞作为有多年农村建房施工经验的成年人,应当具有相应的安全意识,但在施工工程中没有未尽到安全施工义务,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最终,广南法院依法判决陆某飞承担其死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80%的责任、房主陆某某承担20%的责任共计赔偿原告27316.35元。
法官提醒:当今农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农民富裕起来后,都要改善居住条件,但都是雇请一些没有资质人员进行施工,就会出现房屋质量不合格或者施工人员伤亡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两层以上的房屋必须由取得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或者选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建设施工必须要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否则出现选任过失,发生纠纷,房主也要承担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