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23477801

重庆浩邦律师事务所

CHONGQING HAOBANG LAW FIRM


经典案例/Classic case
经典案例
二人盗窃隐瞒犯罪所得被抓 人赃俱获蹲监狱
来源: | 作者:haobang888 | 发布时间: 2017-07-07 | 2134 次浏览 | 分享到:
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阮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阮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3月6日16时许,被告人李某某将受害人李某某停放在鲁甸文屏东路房院坝内的一辆黄色速卡迪牌SK150-5型二轮摩托车盗走。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所盗摩托车卖给被告人阮某某,被告人阮某某明知是被盗摩托车,又将车卖给张某。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4000元。案发后,被盗摩托车已追缴退还失主。

 3月的一天,被告人阮某某从他人处购买了汪某某被盗的一辆红色豪剑牌HJ150型二轮摩托车,后又将该车以1300元的价格卖给李某。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2500元。案发后,被盗摩托车已追缴退还失主。

3月18日,被告人阮某某从他人处购买了王某某被盗的一辆红色飞肯牌FK150型二轮摩托车,后公安民警在被告人阮某某家中将该车查获。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3800元。案发后,被盗摩托车已追缴退还失主。

 3月14日,被告人阮某某从他人处购买了杨某某被盗的一辆红色钱江牌QJ150-18A型二轮摩托车,后又将该车以2006元的价格卖给杨某某,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4500元。案发后,被盗摩托车已追缴退还失主。

 2月22日,被告人阮某某向一个生男子购买了夏某某被盗的一辆红色本田牌SDH125-46B型二轮摩托车,后又将该车卖给白某某。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5000元。案发后,被盗摩托车已追缴退还失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4000元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阮某某明知是盗窃所得的摩托车而予以收购,其共购买五辆摩托车,价值19800元,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阮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阮某某犯罪所得的摩托车已及时追回发还失主,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被告人阮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