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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Classic case
经典案例
顺手捡石击中他人头致重伤获刑、赔钱2万余
来源: | 作者:haobang888 | 发布时间: 2017-07-07 | 2293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广南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缓刑二年。
 近日,广南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缓刑二年。

 2013年1月6日21时,被告人李某因王某擅自处理其杉树一事,找王某到其家里理论,在理论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王某便离开李朝某走到朱某家地边岔路口时,被告人李某顺手从地上捡起石头击中王某头部,致使王某头部受伤到文山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6天。经鉴定,王某的损伤伤情属重伤。2013年1月8日,被告人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2013年4月26日,王某与被告人李某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李某自愿赔偿王某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0066元,并取得王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以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李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且本案的发生被害人有过错,可以对被告人李某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结合本案的客观实际,作上述判决。